遺囑的分類如下:
1,打印遺囑。
打印遺囑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頒布前是不被法律所承認的。如果您的遺囑是打印遺囑(正文打印+手寫簽名),而且是在2021年1月1日前設立的,請重新設立。
缺點:執行時最容易出現爭議,不建議采用.
注意事項: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和繼承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如果打印遺囑有多份且都合規,法院認定最后一份有效。
2,手書遺囑。
遺囑設立人全程手寫的遺囑。
缺點:容易出現筆跡爭議,或因詞不達意導致對內容的理解出現爭議。
注意事項:
-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和繼承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書寫時一定要和日常書寫習慣一致
-如果手書遺囑有多份且都合規,法院認定最后一份有效。
3,代書遺囑
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口述內容,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
缺點:同手書遺囑
注意事項:
-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和繼承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個代書。遺囑人,代書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遺囑人不會寫字的按手印),注明年、月、日。
-代書人書寫時一定要和日常書寫習慣一致
-如果代書遺囑有多份且都合規,法院認定最后一份有效。
4,口頭遺囑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和繼承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重新立遺囑的,之前所立的口頭遺囑自動無效
5,錄音遺囑、視頻遺囑
是指遺囑人口述內容并用錄音錄像器材錄制保存的遺囑。
注意事項:
-錄制過程應清晰、一氣呵成,中途不得出現任何暫停和畫面切換。
-錄制時要強調清楚當時的年月日。
-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和繼承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完成后,應將錄音錄像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并注明年、月、日。
-有利害關系的親人錄制的遺囑無效。
6,公證遺囑
指遺囑人生前訂立并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是證據力較強的一種遺囑形式,6種遺囑形式之首。
-公證遺囑和其它非公證遺囑內容有沖突的,公證遺囑為準.
-多份公證遺囑的,依最近的一份公證遺囑為準。
遺囑的缺點:
1,遺囑和遺產官司總是相生相伴的。
繼承人為了多分財產,通常會質疑遺囑的有效性,從而試圖推翻遺囑而對簿公堂。
2,一次性繼承容易導致財富失控。
遺囑無法約束繼承人獲得財富后揮霍!
如果繼承人尚未成年,遺囑同樣不能約束監護人是否盡心盡力保護好財富并照顧好未成年人。
3,和法定繼承一樣。遺囑執行人需要召集全部繼承人到場才能執行遺囑。召集并非易事,召集到位后立刻開始爭吵甚至官司。這些都不是被繼承人愿意看到的,也令逝者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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